去年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死因庭研訊進入第二日。
有參與救援的消防員指,發現楊俊傑後,因氧氣樽氧氣不足,要撤離火場,結果遲了1小時才把楊俊傑救出。
去年3月,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失蹤近兩小時才被救出,當時沒有知覺。
根據紀錄,楊俊傑是在當日早上約10時10分,與另一消防員吳偉林一同進入火場,約20分鐘後失去聯絡。參與救援的消防員謝少忠在死因庭作供時指,他先後三次入火場搜索兩人。先在約10時45分找到吳偉林,把他救出。
11時40分,他與同袍再入火場,發現楊俊傑坐在地上,倚靠著柱,面罩已脫下,試圖抬走他,但不成功。由於同袍的氣樽快沒氣,他們被迫撤退。
直至12時35分,謝少忠與另外5名消防員折返火場把楊俊傑救出,較發現他的時候延遲近1小時。
死因庭亦有傳召楊俊傑當時的拍檔,消防員吳偉林作供。
他說,當時與楊俊傑背著氧氣樽,前後身貼身撤離火場,感覺到對方體力下降。不久,吳偉林因不夠氧氣,失去知覺,不知道之後發生甚麼事,包括楊俊傑的情況。
吳偉林承認,煙帽裝備不足,他要臨時取一套上陣,時間匆忙,所以沒按規定,入火場前啟動身上的警報器,亦不知其他同袍有沒有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