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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遇襲案轉介高等法院審理

劉進圖遇襲案轉介高等法院審理

【now新聞台】《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兩名被告再提堂,他們不認罪,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訊。

兩名被告葉劍華及黃志華,由囚車押到東區裁判法院。兩人分別被控一項蓄意傷人及兩項盜竊罪。他們不認罪,裁判官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兩名被告繼續還押。

裁判官在庭上指,收到律政司信件,提醒記者報道時,要遵守《裁判官條例》對報道交付審判程序的限制。

案情指,兩名被告涉嫌在本年2月,在粉嶺偷取一輛電單車及電單車車牌,並於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斬傷劉進圖。

劉進圖今天在《明報》撰文,表示復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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