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外籍婦產科醫生,為懷疑有宮外孕及腫瘤的病人做手術,被病人投訴無迫切性,醫委會經聆訊後,裁定兩項專業失德的指控不成立,認為醫生有合理原因做手術,病人手術前亦簽署了同意書。
被控的婦科醫生羅傑士,聽完裁決便與代表律師一同離開。
羅傑士被投訴兩項專業失德。
案情指一名女病人於2011年,因腹痛及月經遲來看醫生,羅傑士懷疑她宮外孕,又發現右邊卵巢有腫瘤,建議進行腹腔鏡手術。但手術時發現,病人沒有宮外孕,因此只把腫瘤切除。
女病人早前作供說,羅傑士當時指,若不進行手術可能有生命危險。病人其後向另一醫生求診,就說手術無迫切性,病人於是向醫委會投訴。
醫委會研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裁決時指,病人於手術前簽署了同意書,表示清楚明白手術過程及後果。雙方於手術前,亦有討論不同的治療方案。她又指,為了確定病人體內的不明液體,有合理原因做手術。
辯方律師於結案陳詞時指,醫生是擔心病人出現破裂性宮外孕,因此決定做手術。控方就認為,如果病人當時情況穩定,不需要急於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