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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公院病歷需時有嚴重缺失

申領公院病歷需時有嚴重缺失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醫管局的病歷互聯計劃,公立醫院不清楚核實病人身分的程序,有嚴重缺失。

一名病人2011年4月申請公立醫院病歷,以便到私家醫院做手術,但醫院用了70日才完成核實病人資料;另一個病人申請病歷,醫院用了五個月才完成審批。公署批評,醫院在核實資料時,沒有急病人所急,完全漠視在14日內批核申請的目標,罔顧病人利益。核實程序在2006年訂立,但到了2012年各醫院仍然不了解程序,實屬嚴重缺失,醫管局總部及醫院有溝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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