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會通過私營骨灰龕場的條例草案,建議所有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申領牌照,經營已久的龕場則可申請豁免。
在條例草案下,龕場要獲發牌照,必須符合批地契約、城市規劃及樓宇安全等法定要求,並向發牌委員會提交管理方案,否則不可以營運私人骨灰龕場。
政府同時宣布,現有的骨灰龕場若在1990年前已經營運,並在今日早上八時起停止再出售龕位,即可申請豁免發牌。
有關法例稍後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後才執行。
政府表示,條例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要讓私營龕場持續發展,所以有需要處理不符合規例的龕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