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回應國務院的香港白皮書。公會指出,法官及司法人員不應被視為治港者,否則會發放錯誤訊息,誤認為法庭只是政府的機器。公會又指出,法庭並非就任何人對基本法作「一錘定音式的最終解讀」做裁決。
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將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列為治港者,而愛國是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反駁,並引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時的一份聲明,指除非司法機關真正獨立,否則不能履行確保政府根據法例行事。公會指出,這個說法依然有效,法官及司法人員不應被視為治港者,或管治團隊的一部分。不然會發放錯誤訊息,令人誤以為法院是政府機器一部分,同聲同氣、互相配合。
白皮書提出法官作為治港者,要肩負正確理解及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但公會指出,在普通法制度下,法院需考慮控辯雙方論據,在公平及透明的司法環境下進行。法官判案時,不應也不會從任何人對基本法一錘定音式的最終解讀作裁決。
公會重申,尊重法治,遠遠超乎事事只求依法辦事及依法施政這麼簡單,應在權力行使上適當地自我約制,讓司法獨立得到重視及彰顯。
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公會認為人大釋法應絕少及審慎地進行,否則會令人產生司法獨立受損的觀感。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說,如果在司法人員頭上強加上愛國愛港的要求,情況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