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鳴大放】競爭條例(二) 【大鳴大放】競爭條例(二) 2014年5月27日 22:56 【now新聞台】對於合謀定價的定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認為,要視乎過程,不同機構有否出現商討、短信溝通等行為,打擊反競爭行為最重要是能掌握證據。 全港業主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表示,樓宇維修出現的圍標或陪標,參與者未必有正式討論,或具體協議,在欠缺證據情況下難以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