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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天水圍一公屋戶去年18次家訪都沒應門,被房委會收回單位。事主不服,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她敗訴。
事主鄧慧賢住在天水圍天慈邨,她指房委會18次突擊家訪時都剛巧不在家,質疑房委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暫委法官林展程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家訪,考慮到單位的用水量和用電量連續長時間都是零,認為房委會收回單位合理,沒有程序不妥,裁定事主敗訴兼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