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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倡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 對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

財庫局倡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 對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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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倡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 對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

【Now新聞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會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建議對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

許正宇:「我們建議根據貸款人每月收入作為基準,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累計上限。如果借款人每月收入低過5000元,他們的累計貸款額是不能夠多於他們一個月收入。如果借款人的每月收入是介乎5001至1萬元之間,他的累計貸款額不能夠多於他兩個月收入。」

許正宇表示,除了以入息為基準外,財庫局亦按「還款佔入息比率」設定貸款上限,而為進一步加強對放債人規管,財庫局建議放債人發牌及監管由公司註冊處統一負責,包括審批申請、監察以及就違規事項作出檢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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