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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天氣熱,回到家中開冷氣,不過對3個月前搬入這個單位的港人Peter來說,這些基本要求都達不到。
(外面)差不多31度的天氣情況下 ,我們在室內開著空調,你看在餐廳這邊,(室溫)都有29度。
Peter剛搬進來就發現單位冷氣系統有問題,合約寫明房東會負責,已多次向中介及房東反映,期間對方有安排師傅上門檢查。
Peter:「我當時都立即拿出(電費)紀錄給他們看,我說已開了很長時間(冷氣),你告訴我是我開的時間不夠?每次兩、三小時陪他們檢查維修。」
除了冷氣,其他問題接踵而來,洗衣機漏水、下雨天窗台漏水,最終要向市監局的消費者投訴熱線求助。
Peter:「法律部分我不理解。」
市監局消費者投訴熱線職員:「明白你的意思。我們這邊也會幫你反映問題,你耐 心等候。」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已經收到超過一萬宗有關房屋、裝修及物業服務的投訴。遇到這些租屋的問題,除了可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之外,還可找當地的住房及城鄉建設部門求助,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問題,亦都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處理。
不少港人在內地生活,簽租約時如何避免爭拗?如果房東沒按合約妥善處理問題,又是否有法律責任呢?
律師吳紫羽:「整個的環境都是需要安全,並且是適合被租和被使用的。我作為承租人,漏水我就不能正常使用了,就可以要求房東,你需要來幫我做維修。」
律師又指,如果房東沒有積極解決問題,有機會構成違約或者侵權,租戶可以到當地法院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