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問題疫苗令孩子無辜受害,家長要上訪討回公道。內地當局最近就起草《疫苗管理法》,加強監管疫苗生產、接種,亦列明補償及法律責任,但立法又是否彌補到孩子及家長的身心創傷?
兩歲半的耀杰,出生時健健康康,兩個月大時接種了北京天壇生物製品生產的脊髓灰質炎疫苗後持續發燒,導致左腳癱瘓。
現在耀杰每日都要到醫院接受治療,包括按摩,還有針炙。
賈小玉與丈夫已沒有工作,全天候照顧耀杰。為醫好兒子,夫婦兩年來用盡積蓄,還要借貸,花了近七十萬元人民幣。
由於當局鑑定耀杰是因為問題疫苗出事,所以部分醫療費由政府支付,但作為母親,認為長遠欠缺保障。
成長路變得崎嶇的還有四歲大的智翔。他四個月大時,在河北一個鎮的衞生所接種第三劑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後持續發高燒,雙腿更加變成殘廢。
智翔現在不能站立,只能爬行。他的爸爸質疑河北醫護當局一直隱瞞兒子的病因。
由於沒有官方證明智翔殘疾由疫苗所致,所以得不到政府賠償。楊隨望為救子已經山窮水盡,一家人亦無錢租屋,要留宿醫院,他希望政府承擔責任。
針對連串問題疫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擬制訂《疫苗管理法》。當中提出,疫苗接種者若出現異常反應,導致傷亡殘疾,接種者有權要求縣級或以上衞生部門診斷病因。而政府或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若明知疫苗質量有問題,必須給予補償。
草案亦列明疫苗生產要經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批准,若疫苗生產商提交虛假資料,編造生產紀錄等,可被責令停業、釘牌及罰款。
有內地律師認為,懲處必須具阻嚇。
他認為,要鑑定接種者傷亡或殘疾是否由問題疫苗引致,應該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去做,而非負責接種的衞生部門,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