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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元朗721暴動罪成 判囚3年1個月

林卓廷元朗721暴動罪成 判囚3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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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元朗721暴動罪成 判囚3年1個月

【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元朗721暴動罪成,判囚3年1個月。

林卓廷等7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林卓廷的角色明顯有別於其他被告,雖然無作出暴力行為,但作為議員有一定知名度,他親臨元朗站令局面惡化,認為林卓廷當晚未詳細了解元朗發生的事,就用社交平台直播,質疑他不是只為履行公職。

法官形容林卓廷的求情信文筆順暢、悲情壯志,另一角度而言即是沒有任何悔意;考慮到林卓廷同意部分案情,加上案件延誤了5年,決定減刑5個月,判囚3年1個月,其中3個月刑期與初選案同期執行。其餘6名被告分別判囚2年1個月至2年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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