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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研究為體育爭議設立解決制度,推廣體育仲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專訪時,被問到體育仲裁是否能解決泳手因泳會級別被拒參賽的問題,他認為是可能觸及的範圍。
林定國:「體育仲裁其中一個可能,亦很常觸及到的,便是處理一些資格的問題,例如運動員有沒有資格代表某一個組織出賽,或者代表某一個地區,這些都是可能觸及到的範圍。當然個別的例子,要待我們研究了方案,成熟後才可以有定案。」
至於球王美斯年初來港無落場的同類爭議是否屬於體育仲裁範圍,他認為不一定與體育有關,可能與商業行為有關,要研究是否納入仲裁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