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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因違反國安法正服刑、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因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未能因行為良好提早獲釋,他對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馬俊文今年6月入稟,指懲教署曾指他行為良好,可提早獲釋,但維護國安條例實施後,署方推翻決定,指未能信納他獲釋後不會不利國安。馬俊文質疑懲教署做法準則含糊和違反人權,要求法庭重新詮釋維護國安條例條文,並要求懲教署賠償。
代表馬俊文的大律師關文渭指,馬俊文在今年3月25日提交反對懲教署不提早釋放的書面申述前,並未知悉署方不批准釋放的原因,他提交申述後才收到委員會的撮要,當中指不信納馬俊文獲釋後不會危害國安,認為這造成程序不公。
關文渭要求就懲教署做法是否對馬俊文公平,傳召相關懲教人員作盤問。法官李運騰批准傳召,指雙方對事件經過有不同版本,當中必然涉及有人說謊或捏造文件,批准關文渭進行盤問。
一名姓盧的懲教監督其後出庭,他供稱在3月23日,曾口頭告知馬俊文評審委員會建議不批准他提早釋放的原因。關文渭指,他只說了「3月25號唔走得,一年後再評估,有冇申訴」,又質疑監督的紀錄和對法庭的誓章有出入,監督是在誓章「加鹽加醋」;監督否認。
監督承認他沒有在馬俊文寫書面申述時,要求上級將委員會建議的撮要轉交他,他在馬俊文3月25日提交書面申述後,才按上司指示,將中文版撮要交給他。
關文渭指,監督3月25日沒有見過馬俊文;監督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