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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施政報告提出以立法形式為劏房訂最低標準,政府指會在12月提出諮詢文件,目標明年內完成立法。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聯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等出席記者會,交代訂立劏房出租制度的細節。
劏房業主日後如果想繼續出租單位,必須首先符合一定標準成為「簡樸房」,最低要求包括單位面積不可小於8平方米、樓面至天花高度不可少於2.3米;另外單位要有窗、獨立水電表、獨立廁所等,容許所謂的「黑廁」,但要裝抽氣扇;而消防安全方面,新增要求包括防火門、耐火間隔牆,公用走廊要有滅火筒及火警偵測器等。當局預計12月開始諮詢,之後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目標明年完成立法。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政府在處理劣質劏房時不能操之過急,而是需要穩慎有序推展相關工作,我們亦會配合,公營房屋供應部分小心部署,讓相關的業主和住戶有足夠時間作安排,避免引起劏房居民混亂恐慌,甚至流離失所。」
政府計劃明年第四季開始接受劏房業主登記及申請認證,登記期12至18個月,而已登記的業主會有大約一至兩年寬限期進行改建工程,期間可以繼續出租單位。當局強調違規業主不止會被罰款,還要監禁,到時因應實際情況決定執法時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例如大廈本身的狀況,或者大廈本身是否有很多劏房的數目,或者我們處理時掌握到的資料,真的需要幫忙去搬遷,情況是怎麼樣?這些也是我們屆時一籃子會考慮的因素。」
對於有劏房戶擔心業主改建後可能會加租,當局則稱公屋供應會增加,令簡樸房需求減少,現有約七成劏房亦符合「最低標準」,相信供應不會大減,租金亦不會有大幅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