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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從犯證人陳梓華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在國安法後仍希望推動制裁。
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開始盤問陳梓華。陳梓華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沒有與黎智英討論過法例實施情況,亦沒有再致電黎智英或以短訊聯絡,黎智英並沒有直接跟他說過要他做一些在國安法下,已經不再合法的事。他亦沒有直接跟黎智英說過自己會繼續做,或是協助黎智英進行國安法下可能犯法的活動。
陳梓華指,曾與李宇軒討論國安法,他明白有一些之前合法的活動會變得不合法,但當時他的想法是,海外依然有很多重光團隊成員,他們可以繼續呼籲制裁。至於自己會否再做違反國安法的事,要視乎有甚麼人在身邊,如果依然有認識的人繼續努力,例如李宇軒、黎智英,都為了香港努力,他想自己最後都會做;又稱他當時認為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他覺得連黎智英這樣級數的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以身作則,所以有些事應該要去做,但要做到哪一步則仍在思考。
陳梓華又確認自己在2021年3月或4月,同意向控方提供協助,曾與警方進行大約81次會面、4次錄影會面及錄取4份書面供詞。辯方指,他與警方會面時數達103個小時,陳梓華表示不確定時間長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