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政府在23條修正案提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附屬法例,違者最高可判監7年。行會成員湯家驊稱,附屬法例主要是處理行政措施,並不會無限擴大執法機關的權力。
湯家驊:「附屬法例是不可超越主體法例,第二,絕少情況下,可以容許附屬法例可以設立主體法例當中沒有的罪行。在普通法制度下,有個附屬法例,其實不是無限擴大執法機關的權力。我留意到,很多傳媒都留意這個附屬法例可能會涵蓋到所謂管理外國傳媒的層面,這個會直接影響香港新聞自由的形象,既然是這樣,特區政府應小心處理、多加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