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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國家網信辦共同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及先行先試安排。
大灣區內地城市和香港兩地的個人及機構,可以按自願原則及統一的範本訂立標準合同,規範雙方就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和義務,並向政府資科辦備案,以保障個人信息跨境安全和自由流通。
資科辦首階段會公開邀請對跨境服務需求較為殷切的銀行業、徵信業及醫療業機構參與。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強調,《合同》不影響私隱專員公署監察及監管香港個人資料的處理及出境按照《私隱條例》受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