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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試點計劃延長至2026年。司法部指,計劃取得階段性成效,已有372名港澳律師領取執業證書,將研究更多配套措施提供發展機遇。
為了令港澳律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司法部先後推出多項政策,包括港澳律師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執業,以及容許港澳律師所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等。
司法部形容港澳律師執業試點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過去3次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共1500多人報名,當中372人已領取執業證書。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田昕:「大灣區律師充分發揮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關外國法律,又熟悉內地法律的專業作用,積極辦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訴訟與仲裁、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法律服務。」
司法部早前宣布,將執業試點期限延長3年至2026年,期望吸引更多港澳律師到內地發展。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田昕:「適當降低考試報名門檻、擴大試點政策覆蓋面,在港澳律師界引發熱烈反響。下一步,司法部將持續完善法律服務對港澳開放各項政策,研究細化港澳律師大灣區內地執業試點、配套措施機制,為港澳律師在內地執業提供更多機遇和平台。」
司法部又指,支持北京、上海、廣東及香港等地加快推進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以及培養涉外及涉港澳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