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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本台節目專訪,稱基本法23條的保釋制度應與港區國安法一致,以指定法官的方式進行審訊亦是合適做法。
施政報告列明,明年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上稱,23條的保釋和審訊等制度,應與港區國安法看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終審法院有相關案例,例如保釋方面的安排,都說明是不單止適用於國安法下的四類罪行,其他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國安法訂下的保釋條款亦同樣適用。我們依據這大原則,相信體系上不會有甚麼改變。(國安法有國安法指定法官,那23條是否亦需要?)程序和體系是需要一致性,如果我們正處理的23條都是指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體制上、程序上,如果是相符的,我覺得是合情合理,我會覺得是合適的做法。」
距離2003年的23條立法已經20年,林定國指,今次立法需要與時並進。
林定國:「以前可能電子通訊不那麼流行,廿幾年前不那麼方便、方式又不同,今時今日可能同一個行為,但是行使這個行為進行這個行為的方式不同了,所以我不會說是否加辣,最重要的是有沒有效處理關於這7類行為所會帶來的風險。」
當年的23條,觸發50萬人上街反對,林定國指難以預計今次立法的反響,只能做好解說。
林定國:「說來說去都是會不會因為這些法律,所以對我們一些大家都很嚮往或很珍惜的一些基本人權自由,造成大家覺得很不合理的限制或規範呢?我自己也是香港市民的一部分,怎會不理解、怎會不明白昵?所以可以嘗試設身處地從市民角度看,究竟我們會想到甚麼問題呢?盡量回應市民這方面的關注。」
至於諮詢的時間和形式,林定國指會有合適的方法,但目前未有定案,會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