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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全部被告不認罪。
因初選案還柙的林卓廷,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應訊,他與另外6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控辯雙方在庭上爭議是否可將兩條案發當天港島示威的新聞片段呈堂。控方指片段有助法庭理解當日的社會安寧情況及被告前往元朗是否為了火上加油。辯方則反駁,片段不是有關元朗的情況,與案情無相關性,又認為證據的偏頗性大於價值,故不應將片段呈堂。
法官陳廣池指,暴動案件性質不同,法庭不可對同日發生的事件充耳不聞、抽離現實,又指新聞片段是真實發生的事件,沒有針對性,故裁定片段可用作呈堂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