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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後,社會有法可依,亦不會容許有政治目的的人利用香港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基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預料,若違反23條,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
李家超在訪問中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的第二稿,將會針對間諜活動偽裝組織及新媒體,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是因應近數年的社會事件,有人有意利用組織和新媒體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加上政府過往的防範較寬鬆,有需要立法遏制。
譚耀宗:「如果他們一下子有政治目的,透過新媒體傳播,我們都要留意。如果有人公開所打的旗號和標誌不同,實際上內部做的是危害國家安全,這個我們又如何處理,所以這些事要留待執法部門總結經驗,在立法時一併考慮。」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立法後對一般組織的影響不大。
劉兆佳:「如果純粹涉及社會、經濟、文化活動團體問題不大,始終控制外部組織,令他們不能在香港重置顏色革命,全世界都有,問題是有了法例,反而令他們不敢來香港,或不敢透過香港達致政治目標,在這個情況下,令到沒有政治意圖的團體更容易推動起來。」
至於《基本法》23條的罰則,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相信會參考現時的港區國安法。
湯家驊:「其他國家在叛國、顛覆國家罪,都是終身監禁,甚至死刑,參考香港的港區國安法,最嚴重都是終身監禁。」
湯家驊亦認同要盡快就23條立法,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