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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十八區「關愛隊」明年先在荃灣與南區推行,第一階段遴選接受報名,申請承辦的團體須聲明沒有違反港區國安法,亦要曾經舉辦支持政府活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梁宏正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為申請條件設限是理所當然。
政府會在每區劃分不同小區,每小區設立一隊「關愛隊」,荃灣有19個、南區有17個。有興趣團體最遲下月9日遞交申請,首階段會評審他們的服務經驗、地區網絡、動員能力等,亦要符合多項條件。
申請團體必須簽聲明,承諾其僱員或成員沒有曾經或正在從事可能構成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行為,亦不可有刑事定罪紀錄。
團體過往5年在區內要舉辦不少於15項地區活動,其中兩項需配合政府政策,包括曾參與民政處防疫活動、慶回歸或國慶周年活動,以及中共二十大精神分享會等國情活動。
獲選團體在兩年協議期內,一共可獲得80萬至120萬元資助,當中兩成一開始就發放作起動金,餘下八成分四期,每半年發放一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局長梁宏正接受《大鳴大放》訪問指,為關愛隊申請條件設限,能確保團隊可以配合政府做地區工作,認為條件並不嚴苛。
梁宏正:「代表特區政府去服務不同地區市民,本身要確保第一他們要守法,第二要有一定經驗去舉辦活動或舉辦服務市民的項目,所以我覺得這是很理所當然。」
至於曾被取消資格的區議員能否加入關愛隊,他指只要符合表格列出的客觀條件都可申請,會交由評審小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