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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早前就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一案,提請人大釋法是履行責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就引述港澳辦發言人指,部分香港國安法案件,包括黎智英案的辦理過程,出現一些現象,要高度警惕。
行政長官李家超上周一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權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是否可參與國安案件。李家超出席國家憲法日座談會致辭時再提及事件,說他作為特首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有責任向中央提請釋法。
李家超:「釐清上述問題,事關國家安全,重中之重、影響深遠,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上述問題作解釋,是有充分的法律基礎。」
視像出席座談會的港澳辦前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鄧中華,說中央會支持特區政府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港區國安法完全準確、不折不扣地實施。
鄧中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香港國安法能否在一系列重大國安案件中得到全面準確實施,仍有待檢驗,近期在部分涉及香港國安法案件,特別是黎智英案辦理過程中,出現一些現象,值得高度警惕。」
他指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
鄧中華:「對於授權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所行使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全方位監督權,特區在行使高度自治權時,必須接受中央政府監督和問責,不能以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為由,排斥和對抗中央政府依法行使有關權利。」
鄧中華又說,特區政府要繼續履行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完善香港法律,消除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風險,築牢維護國安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