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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指,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一案本來不需人大釋法,但香港法院未能從國家法律層面理解國安法立法精神及法理邏輯。
盧文端在《明報》撰文,指終審法院的裁決完全根據普通法思維行事,甚至沿用過去英殖時期的所謂慣例,未能從國家憲制層面正確認識國安法地位,對國安法權威性及凌駕性缺乏應有重視,中央希望香港司法系統能在維護國家安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清楚了解立法原意,並承擔責任。
盧文端又指,黎智英案作為「頭號國安案件」,人大釋法表明中央堅定態度,必須依法追究、徹底清算黎智英及其團夥涉嫌犯下的罪行,否則國安法不能完整準確、不折不扣貫徹實施,會留下禍根,難保香港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