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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三人被控2019年於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其中兩人判監四年半。法官判刑時指,案發當日臨近國慶日,以政府總部作衝擊目標,是挑戰管治權力核心,必須重判以收阻嚇作用。
其中兩名被告楊樂謙及李其浚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案發在2019年9月29日,有人在港島區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政府總部一帶有人堵路縱火。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案發當日臨近國慶日,以政府總部及立法會作為衝擊的目標,是直接挑戰及衝擊 管治權力標誌及核心,判以嚴刑重典是不二法門。又指當日暴動範圍之大、人數之多、組織力之強,令人觸目驚心,是其中一宗近年最嚴重的暴動案,形容現場彷如戰場,示威者與警方的攻防戰是史無前例,難以相信香港變成無法無天,猶如無政府狀態。
法官不信納兩名被告楊樂謙及李其浚是旁觀者,兩人被捕時搜出頭盔、雷射筆及波子等,若說是旁觀者只是自欺欺人。雖然沒有實質證據證明兩人有暴力行為,但兩人到現場已壯大示威者聲勢。
背景報告亦反映兩人全無悔意,須判以阻嚇刑罰,判監四年半。餘下一名被告莫震宇,因為確診新冠病毒而缺席,法官押後至下月20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