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恐怖活動罪及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罪罪成,判監九年。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案件排期明年3月處理。
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認為,原審法官誤解及忽略部分證據,將會提交3至4名證人供詞,包括警員及控方專家證人的報告,並呈上一至兩段短片;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聆訊排期於明年3月22日至23日處理。
唐英傑去年7月1日 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方防線,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總刑期監禁9年,另外停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