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以公眾利益為由,引用《公司條例》向法庭提出呈請將壹傳媒清盤,他又指證監會亦相信壹傳媒清盤符合公眾利益。
獲財政司司長委任的審查員、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日前取得法庭搜查令,周二到壹傳媒大樓搜證。
事隔一日,政府宣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出於公眾利益考慮,決定引用《公司條例》賦權,向原訟庭提出將壹傳媒清盤,並指是考慮了陳錦榮本月十四日提交中期報告後作出決定。
陳錦榮接受查詢時,稱不方便透露報告內容。
壹傳媒有限公司審查員陳錦榮:「財政司司長才可以知道內容,他自己看過之後的判斷來的,(中期報告提及)最基本我們的工作進度及情況,最基本的資料。」
他指將繼續在壹傳媒大樓搜證,即使公司清盤,調查工作會繼續。
陳錦榮:「調查工作會繼續,對我們工作沒有影響的,因為我們調查公司事務,當時的董事局如果有做不正確的都要負責,公司雖然或已清盤,但不代表責任會消失的。」
陳茂波今次向法庭提出將壹傳媒清盤,是根據《公司條例》,當中訂明若財政司司長按任何指明材料以公眾利益,認為某個受條例規管的法人團體應予以清盤,他便可提出清盤呈請。
除了陳錦榮的中期報告,陳茂波亦獲證監會提供資料及證據,證監會是按《證券及期貨條例》,對壹傳媒進行廣泛查詢,證監會也相信將壹傳媒清盤符合公眾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