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不少連鎖商戶均有設立會員積分計劃,吸引消費者再次光顧。消委會發現,部分商戶的計劃條款不透明,亦有積分系統出現故障,令消費者無法享有特定獎賞優惠。
其中一宗個案,事主花了6萬積分,在手機程式兌換6張50元超級市場電子現金券,隨後購物時使用了2張現金券。相隔十多日,事主發現其餘4張現金券不翼而飛,查詢後才得知現金券屬特別推廣優惠,只有十多日有效期,因未在限期內使用已失效。經調解後,公司向事主退回未用4張現金券的積分。
另一名事主在家品店購物時,以會員二維碼,使用公司向特選會員免費送出的20元優惠券,但收據最終未有扣減款項。事主即時向職員反映,其後亦有向公司發電郵。公司在近3個月後回覆,稱是因系統問題所致,但由於優惠券是免費送出,故不會安排退還款項或積分。事主向消委會投訴,最終公司同意將積分存入事主會員戶口。
消委會指,會員積分獎賞原意為建立顧客忠誠度,但消費者如最終損失積分或未能兌換獎賞,將損害商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指商戶應確保會員系統妥善運作,並提升客戶服務質素,以吸引消費者持續光顧;同時提醒消費者定期查閱積分餘額及有效期,兌換獎賞前亦要小心查看有效期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