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舉證,辯方陳詞重申,沒有證據證明唐英傑有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質疑控方圖以口號的字面意思入罪,法官明日會裁定案件表證是否成立。
還柙超過一年的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已完成舉證,辯方針對首項控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陳詞指,唐英傑案發時只是背後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控方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唐英傑有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質疑控方圖以口號字面意思將被告定罪。
辯方又質疑,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指,口號中一些字眼的定義二千年來從未改變的說法,指曾經使用口號的梁天琦都是透過進入立法會推動變革,本身不算犯法。
至於第二項控罪恐怖活動罪,辯方提出若唐英傑是恐怖分子,為何攜帶急救物品、為何曾在紅燈前停車、為何事發前多次駛過其他警方防線,而沒有直接撞上警員,反而避開他們。
主審法官之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問,唐英傑多次不理會警員警告,並高速駕駛電單車,為何不算是《港區國安法》第二十四條所指,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辯方提出,唐英傑有嘗試剎車,只是車速快,未能及時停車而撞到警員,又指受傷警員只受輕傷,未達到條文所指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律政司反駁指,唐英傑高速駕駛電單車衝向警員本身已算嚴重暴力,又說案件發生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第一日,唐英傑駕駛電單車時引擎聲巨大,吸引大批市民拍手、高呼及拍照,並曾經三次駛過警方防線,最後再撞向警員,明顯不是辯方所說唐英傑想避開警員。
控辯雙方陳詞完畢後,另一名主審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宣布聆訊押後至星期五,屆時會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