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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在高等法院續審。
還柙超過一年的被告唐英傑,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控方完成舉證後辯方陳詞,指唐英傑案發時,只是背後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質疑控方想以口號的字面意思將被告入罪。
辯方又提出,若唐英傑有意從事恐怖活動,為何攜帶急救物品,為何事發前多次駛過其他警方防線而沒有直接撞上警員;唐英傑事發時亦有嘗試剎車,只是車速快,未能及時停車而撞到警員,形容是一場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