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就審訊不設陪審團提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駁回。
被告唐英傑涉嫌去年七月一日駕駛電單車展示標語旗幟,衝向警員後被捕,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以及恐怖活動罪。
律政司引用國安法第46條指示訴訟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欠缺理據,剝奪權利。
律政司一方就表示,國安法無改變現有陪審團制度,條文無列明規定律政司司長須就決定提供原因。
負責處理司法覆核指定法官李運騰駁回申請,指當案件對陪審員及其家庭成員有潛在風險,由三名法官審理案件並非不合理,指申請人一方提出的觀點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