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另外7人,前年8月18日參與民陣流水式集會,涉嫌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繼續審訊。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亦包括李卓人、吳靄儀、何俊仁、梁國雄等。
辯方大律師繼續盤問時任東區警區助理警民關係主任張嘉敏。
她說當日根據上級指派,負責維園內的聯絡工作,曾三次向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發出勸喻,最後一次在下午3時40分發出。
她建議民陣要求市民由港鐵天后站或銅鑼灣站離開,她知道民陣無跟從後,想與民陣繼續談話,但民陣無理會,而當時只有兩位警長在場,曾考慮由自己發出警告,但擔心若上台發警告,自己可能會有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