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721元朗襲擊事件,兩人已承認暴動罪,其餘六人被控暴動及傷人,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各被告721當晚,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黑衣人和乘客,控方將傳召25名證人作供,包括警員及傷者。
各被告先後抵達區域法院,他們否認暴動罪及有意圖傷人罪等。
控方開案陳詞,將前年7月21日晚發生的事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元朗站內發生的暴動及傷人事件,涉及四名被告。
控方指,片段中可見,被告王志榮聯同白衣人咒罵黑衣人,又以一個金屬垃圾桶蓋襲擊一名黑衣人,及向他們扔東西,也有手持藤條去車廂。黃英傑有指罵黑衣人。
本身是八鄉鄉事委員會居民代表的鄧英斌,被拍攝到手持一支黑色長枝,聯同白衣人從商場走到元朗站大堂,當其他白衣人在車廂襲撃乘客時,他有一同行事。
而蔡立基就被控方指,他兇狠地咒罵黑衣人,有份扔東西,及在一條通往月台的樓梯上,不斷以類似藤條的物品及徒手襲擊一名男子。
案情第二部分於朗和路和元朗站一帶發生,鄧懷琛涉嫌在英龍圍外包圍一名男子,又與綽號「飛天南」吳偉南,分別手持長枝及木棍襲撃黑衣人,期間吳偉南暈倒送院
第三部分包括形點商場一帶,凌晨12時26分,白衣人強行拉開元朗站近J出口的捲閘,鄧懷琛聯同白衣人衝入站,當白衣人在商場襲撃他人時,他也一直靠近。
控方又提到,黃英傑及鄧懷琛被通緝後,經羅湖或落馬洲離港時被捕。
控方案情原本亦指事件中有傷者嚴重骨折,但開審時將相關段落刪除,據悉該名傷者不屬於控方證人之一。
控方又推翻日前指受害人及目擊者作供不用匿名的說法,稱部分人要求匿名,法官經考慮後,決定為16名受害人及目擊者頒匿名令,會安排他們於屏風後作供,以及在特別通道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