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機場反修例集會中內地男子付國豪被襲擊,三人參與暴動及襲擊罪成,判監四年三個月至五年半。法官表示,不論個人理念有多崇高,若使用暴力,道理都會變成歪理。
三名被告被控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控罪,押送到區域法院。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案發時數十人懷疑付國豪身份,對他濫用私刑,令事主產生「50分鐘驚慄」,行為極具挑撥、侮辱及侵略性。
機場是香港通往世界的窗口及重要的地標,事件令世界質疑重點設施都發生暴動,香港是否仍然安全,令香港作為和平示威之都的聲譽被即時摧毀。
法官同意三人並非領導者,也無使用致命武器;但賴雲龍以旗桿襲擊事主及阻礙人道救援,行為惡劣;其餘兩名被告將付國豪由勸阻人士的「保護網」中拉走,促成更多人暴打他。
法官又稱,無論個人理念有多崇高,若使用暴力,道理都會變成歪理。
被告何家樂事後在車上被搜出彈射器、彈珠、伸縮棍,被控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法官認為,顯示他是走在最前線的暴力抗爭分子,合共被判監5年半,是三人刑期中最長。畢慧芬判監4年3個月,賴雲龍則判監5年3個月。
法官在判刑前重申,要根據案例判刑,稱上訴庭近期已多次批評原審法官太仁慈,否則會有政客提出司法改革。
法官要求律政司就適當刑期作出建議,但律政司拒絕。法官不滿律政司往往到上訴時才積極提出建議,稱不明白為何原審不能好好討論,要待上訴時公義才發生。
律政司回應指,得悉法官在庭上的言論會檢視案例作出適當跟進,但現時司法程序仍未完結,不適宜進一步評論並指檢控人員的角色,是協助法庭判處適當刑罰,避免犯下可導致上訴的錯誤,而不應企圖透過訟辯,在判刑輕重方面影響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