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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23條立法時應討論公職人員需否留意公共場所被借出宣傳港獨

梁美芬:23條立法時應討論公職人員需否留意公共場所被借出宣傳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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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23條立法時應討論公職人員需否留意公共場所被借出宣傳港獨

【Now新聞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認為,政府應盡快修例,規定鄉郊代表及區議會參選人不可提出港獨或自決,日後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應討論公職人員可否於工餘時間支持港獨,以及有沒有責任留意公共場所被借出宣揚港獨。

梁美芬:「管理這些公共場所的人員,他有責任去管理,他的責任到甚麼程度,就是自己都應該認識基本法,基本法很多條並非每一條都要認識,但作為自己執行公職的人,你對於一國兩制基本認識,自己都不可以缺乏。以往我見過有播電影,我認為完全沒有任何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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