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以689票,當選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他在記者會上承諾會維護人權,法治和自由。他表明,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全港的責任,會聽取意見,又期望五年後會競續連任。
梁振英成為候任行政長官,發表勝利宣言。
他表明,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特區的責任,不單止是行政長官的責任。
他強調自己親民不會變,承諾會積極解決高通脹、房屋等民生問題,並表明五年後會爭取連任,與有熱誠而又值得做特首的人一同競爭。他又有信心成功組班,爭取其他陣營的人入閣。
半小時的記者會,多次被問到中聯辦協助他拉票的問題,梁振英表示不知中聯辦做過什麼,又說會用行動,證明自己在選舉期間的負面消息並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