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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控方結案陳詞

旺角騷亂案控方結案陳詞

【Now新聞台】九人在旺角騷亂期間涉嫌參與暴動的案件,控方結案陳詞時指,被告當日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向警方推進和掘磚已屬參與暴動。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繼續聆訊,九名被告分別被控暴動、刑事毀壞等罪。

原定案件在九時三十分開庭,但首被告莫嘉濤及第七被告鄧敬宗遲到,導致延誤開庭半小時,其中第七被告稱忘記出席聆訊,遭法官郭偉健喝斥,更警誡再遲到會取消保釋。

控方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結案陳詞引用案例及《公安條例》,解釋三人或以上集結令人「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屬於非法集結罪,但當社會安寧已被破壞便屬於暴動罪。

控方在庭上展示多條新聞片段,顯示案發當日多名被告在警方防線前對峙,行為具挑撥性及威嚇性。片段亦見到首被告透過手勢與其他示威者溝通,證明他們是集結行動,當他們向警方投擲雜物一刻,社會安寧已受破壞,因而由非法集結變成暴動。

控方又強調當日在場示威者有份掘磚及向警方推進,同樣干犯暴動罪。

控方又展示新聞片段,證明首被告莫嘉濤先後五次向警車投擲雜物,更用硬物打爛警車玻璃,涉嫌刑事毀壞警車。

控方預計仍需一日時間作結案陳詞,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十六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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