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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通過《國歌法》 十月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通過《國歌法》 十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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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通過《國歌法》 十月實施

【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十月一日起在內地實施。

根據新通過的《國歌法》,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歌法》亦規定,國歌不得用於商標和商業廣告,規定國家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並把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教育學生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據了解,人大常委會將於十月的會議提請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為本地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後本港需要透過本地立法完成整個相關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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