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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中醫涉未診症開病假紙 勞工法例拆解請足4日不等於必獲5分之4疾病津貼

荃灣中醫涉未診症開病假紙 勞工法例拆解請足4日不等於必獲5分之4疾病津貼

近日有報道指出,荃灣一間中醫診所涉嫌在沒有為求診者進行任何檢查的情況下,隨意按要求簽發病假紙(俗稱「醫生紙」)。事件曝光後,隨即引起公眾對中醫專業操守以及僱員病假權益的廣泛關注。不過打工仔必須留意,即使手持合資格的中醫病假紙,並不代表自動可以領取五分之四工資的法定「疾病津貼」,當中必須同時符合勞工法例的多項特定條件。

有報道指診所未登記未檢查 想要幾多日寫幾多日?

根據有關報道引述的調查內容,有民間暗訪或放蛇人員日前進入該間位於荃灣的中醫診所。據知放蛇人員入內後,職員並未為其登記個人資料,中醫師亦沒有進行任何「望、聞、問、切」等臨床檢查,便直接書寫並蓋印簽發病假紙。報道更指,求診者要求休息多少天,診所方面便按要求填寫日數,並可提供相關收據。

必須指出的是,上述內容目前僅屬報道提出的指控,並非司法裁決。有註冊中醫受訪時指出,正統的中醫診症必須經過嚴格的四診程序,才能決定診斷結果及建議患者需要休息的日數,不能一概而論。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三大條件 「連續4天」只是其一

今次事件亦令不少打工仔重新關注「中醫醫生紙」的合法法律效力。根據勞工處的病假指引,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大條件,才可享有法定疾病津貼(即五分之四的薪金):

● 病假長度: 病假須不少於連續 4 天(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或流產缺勤除外)。

● 累積日數: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數目(受僱首年每月可累積2天,其後每月4天)。

● 適當證明: 能出示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

換言之,在現行法律層面上,由「註冊中醫」簽發的病假紙本身是獲得勞工法例完全承認的合法文件。今次事件的核心爭議,在於簽發者的專業操守與程序是否合規、證明內容是否真實,以及僱員是否真正符合津貼條件。

疾病津貼「五分之四」點計? 勞工處計算方法大不同

不少打工仔誤以為符合資格後,疾病津貼只是簡單將「月薪除以30天再乘以八成」,但實際法例計算並非如此。

法定的疾病津貼,每日款額一般是按病假當天(或首天)之前 12 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ADW)計算,再提取當中的五分之四(80%)。如果受僱不足 12 個月,則以較短的期間計算。因此,實際獲得的津貼金額,不應只單看病假紙上寫了多少天便輕率下結論。

現階段事件除了涉及醫療操守問題外,亦提醒了一眾打工仔,手持病假證明與是否符合法定有薪津貼資格,在法例上是兩回事,僱主與僱員均應釐清相關權益,以免墮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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