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澳門政府今年「派錢」有新限制,合資格領取現金分享的居民必須在2024年身處澳門至少183日。不過澳門政府同時設有三個豁免條款,以及八個例外情況的申請機制,即使在澳門的日數未夠183日,仍可以計算為在澳門的日數。
澳門政府表示,為了照顧特定群體,法規規定三類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門183日的要求,亦豁免計算在澳時間:
1. 於2024年內未滿22歲且父或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的人士;
2. 於2024年12月31日收取殘疾金的人士;
3. 於2024年12月31日收取殘疾津貼的人士。
另外,因為八個理由而不在澳門的情況亦視為身處澳門,可申請將有關期間計入在澳門時間,經計算後符合在澳門183日的標準,便可獲發款項:
1. 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2. 住院;
3. 年滿65歲居於內地,或者未滿65歲因健康原因而居於內地;
4. 在外地為已在社會保障基金登記的僱主工作;
5. 為負擔居於澳門的家庭成員主要生活費而在外地工作;
6. 履行公務;
7. 居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當地認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課程;
8. 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
八個理由當中要特別留意當中第八點,是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香港屬於粵港澳大灣區,但不是內地城市,因此澳門居民在香港的有關日數,不會計算入在澳期間。
今年現金分享計劃會於7月15日開始發放,金額維持過往標準,合資格永久性居民每人可獲一萬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則為6,000澳門元。居民即日起可透過「一戶通」電子政務平台,即時查詢是否符合領取資格。
資料來源:澳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