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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起機上禁用尿袋|一文睇清10大港人常搭航空公司攜帶鋰電池規定

4.7起機上禁用尿袋|一文睇清10大港人常搭航空公司攜帶鋰電池規定

【Now.com】最近接連發生行動電源(俗稱「尿袋」)在航班上意外起火,導致飛機需緊急降落的事故,引起廣泛關注。民航處宣布下月7日起,禁止乘客在本地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用「尿袋」充電,亦不得將其放置於行李架上。現時不同航空公司對攜帶鋰電池有何規定?Now.com整理了10大港人常搭航空公司有關備用電池的規定,幫助大家快速了解相關資訊,在出行時做好準備。

1. 國泰航空
-最多可攜帶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備用鋰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電池需以原裝包裝包裹或用膠帶封住電極,或存放於獨立膠袋內,以防短路。
-若攜帶鋰電池(包括尿袋),需確保電池標示清晰,並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2. 香港快運
-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備用鋰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電池(包括尿袋)必須獨立包裹以防止短路,例如放入原包裝或用膠帶包裹電極,或放入獨立的塑料袋或保護套中。

3. 香港航空
-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行動電源給電子設備充電,及將其電源關上。
-每名乘客限帶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每件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鋰電池電極必須防止短路,方法包括以原裝零售包裝包裹,以膠帶包上電極或存放於獨立膠袋或保護袋中。

4. 大灣區航空
-乘客於飛機起飛、降落及滑行時,不可使用備用電池,並只能在隨身行李中攜帶。
-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每件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電池必須單獨放置於原有的零售包装內,或將外部接觸端口封好或單獨放置於保護袋中,以防止短路。

5. 中華航空
-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基於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可託運,應隨身攜帶及妥善包裝。
-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公司航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並建議避免放置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櫃中。

6. 長榮航空
-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
-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
-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應作為手提行李並妥善放置、避免擠壓或受損。

7. 日本航空
-鋰電池、鋰離子電池單體 (備用電池・自電子器材取下或行動電源器材) 無法受理託運(寄艙)。

8. 全日空ANA
-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在 2 公克(LC)以下及額定容量100瓦時(Wh)以下可攜帶上機。無法託運。
-若額定容量 (Wh) 未載明,則處理辦法比照超過 160Wh 之電池,不得隨身攜帶上機,亦不得託運。
-請收納於購買時原本的包裝中,或採取電極絕緣 (用膠帶等保護外露的電極,或將各個電池收納於塑膠袋、保護套中) 等措施。

9. 大韓航空
-最多可攜帶5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每件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鋰電池應用絕緣膠帶包裹或放入透明、可重新密封的塑膠袋中。
-不接受無電池容量標示的備用電池。

10. 新加坡航空
-每名旅客只可攜帶最多20件備用電池(包括行動電源),鋰電池容量不得超過100瓦時(Wh)或2克鋰容量(LC)。
-備用電池需放在原廠包裝中,否則應將電池金屬部分(接點)包覆膠帶或將電池放在保存盒或塑膠袋中,避免受損或短路。

PHOTO/singaporeair.com、Facebook@Cathay Pacific、Facebook@香港航空、Facebook@Greater Bay Airlines 大灣區航空、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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