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經八達通以外支付工具領取的第二階段5,000元消費券,將於下周二(28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限期後失效。
市民去年以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領取的消費券,包括8月7日發放的第一期2,000元,以及10月1日發放的第二期3,000元,均會於2月28日到期。
領取八達通尾期1,000元消費券須知
至於經八達通領取的消費券,就不設使用期限。若市民在今年1月31日或之前,以八達通消費券累積不少於4,000元「合資格消費」,現時就可拍卡領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但直至3月31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少於4,000元者,就不會獲發放最後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