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佬】有戶主來訊裝修學院說裝修公司不斷聲稱工程快完工,多次說預計兩個星期就可,但卻一直未有遵守承諾。
事主被裝修公司拖延工程已經超過半年,每次都以為公司能完工,但最後希望卻落空;若不給予機會公司完成工程,就連希望也沒有。公司在拖延的過程每次都有不同的原因,其中一個原因稱是周轉不靈,繼而要求戶主預支工錢,戶主應如何處理呢?
以下是兩個建議:第一是關於承諾方面,在定下承諾時應要說清楚未能完工會有甚麼後果,是否在限期前不能完成就當作違約處理呢?這樣的做法裝修公司就不能說是戶主單方面終止工程了,戶主就有權找另一間公司接手工程。
第二是關於金錢,預支工錢其實是一個不可取的做法,最多只可以用工作一天,就付一天工錢的做法。如戶主想公司盡快完成工程的話,可向公司承諾若能如期完成工程就再支付多一點錢。謹記不要預支工錢,免得變成受損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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