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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男子非法放煙花 港男拍片反被制止及跟蹤

尖沙咀男子非法放煙花 港男拍片反被制止及跟蹤

【Now.com】本港禁止未經申請下燃放煙花或爆竹,不過昨晚社交平台流傳兩段片段,顯示尖沙咀海濱長廊有人眾目睽睽下違法燃放煙花,其後更涉嫌跟蹤拍攝事件的市民。網民怒斥放煙花者無法無天,要求警方跟進。

有男網民昨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稱在尖沙咀海濱長廊目睹有男子非法燃放煙花,並將垃圾亂丟到海中,「點解佢可以係香港放煙花?仲要掉垃圾落海!之後仲要問我做乜影佢。」據影片所見,一名蓄長辮、身穿黑色長袖上衣的男子背著鏡頭,正在用打火機點燃一支被斜插在長廊欄杆上的煙花,得手後快速轉身離開。

carsonlunlun@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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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當發現有人拍攝時,多次回頭以普通話叫道:「不要、不要、不要拍」,並揮手示意停止。在發現對方未有停止後,男子更走向拍片者說:「不要拍,可以嗎?」

發帖者其後補充,該名男子事後由香港瑰麗酒店對出海旁跟蹤自己,直至香港藝術館才離開,又稱擔心自身安全,故不敢有正面衝突,「我驚佢傻架,一陣唔知邊到拎把刀仔出嚟插我咪死」,批評「世界真係惡就大晒」。

他質疑附近保安未有立即制止及跟進,而其他網民亦留言批評點燃者罔顧公眾安全,又批評帖主及圍觀群眾未有即時報警,帖主則解釋沒有處理同類型事件的經驗所致。

而第二段影片從另一個角度所見,尖沙咀海旁上空連續出現兩道火光,由岸邊射到維港上空,多名途人圍觀及拍片。

cwszesze@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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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危險品條例》(第295章),煙花爆竹均屬危險品,任何人非法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及罰款20萬元。此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圖片/carsonlunlun@threads、cwszesze@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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