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北京,內地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監三年半。丁家喜律師質疑,判決有政治傾向。
丁家喜案在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各出入口拉起封鎖線,大批公安車在附近一帶戒備。
法院一審裁定,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監三年半。
律師認為刑期較重,質疑裁決有政治傾向。他又說,丁家喜消瘦了,但精神狀態不錯,而他的家人沒有出席旁聽。
判決書指,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手法要符合國家法規,丁家喜在前年12月至去年3月,多次利用官員公開財產及爭取教育平權等群眾關心的話題,組織策劃他人多次在公共場所聚集,拉橫幅吸引途人圍觀,並抗拒阻礙執法人員執法,導致秩序混亂,對社會影響惡劣,丁家喜是活動首要分子之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包括李蔚、張寶成及趙常青,分別判監兩年至兩年半,至於運動發起人許志永早前上訴失敗,維持判監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