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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擬修改入籍法提高移民門檻

加國擬修改入籍法提高移民門檻

【now新聞台】加拿大政府提出修訂入籍法,在語言要求和居留時間上大幅提高移民門檻。將來的新移民最少要住滿4年才可申請入籍,而且留學時間將不獲計算。為防欺詐,加拿大更首次要求申請者提供交繳稅證明,證實自己確實住在加拿大。

加拿大對外來移民一向採取開放態度,每年有大約25萬人移民當地。但哈珀政府計劃修改入籍法案,新措施包括申請入籍的人,必須在過去6年內在加拿大住滿4年,每年的居留時間亦必須達到183天或以上,較以往4年內住滿3年的要求高。另外亦要出示繳稅證明,證明自己確實住在加拿大。

申請人以外國留學生或臨時外勞身分,在加拿大逗留的時間,將不被接納。而14至64歲的申請人亦必須通過加拿大官方語言,即英語或法語測試。涵蓋的年齡範圍,較目前的18至54歲大。入籍的申請費用亦由100加元增至300加元。

目前,加拿大政府只會審閱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內的犯罪紀錄。新措施將擴展至在國外其他地方,申請人亦必須是清白,沒有案底,才能夠成為加拿大公民。

申請者如涉及欺詐,面臨的刑罰將由1000加幣及監禁1年,加至最高10萬加幣及監禁5年。

今次是1977年以來,加拿大第一次修訂入籍法。當局明言會簡化申請程序,縮短審批入籍的時間。

移民部長亞歷山大指,修訂反映加拿大人的期望,強化加拿大公民身分的價值。他強調,公民身分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優惠,希望新措施能杜絕濫用。亞歷山大又指,申請人在加拿大生活的4年時間,正好用以證明對國家的忠誠。

新例生效後,移民部長有權取消曾在加拿大參與武裝衝突或恐怖活動,或擁有雙重國籍的人的加拿大籍。

有專家認為簡化申請程序是大勢所趨,但提高門檻或會減低對經濟移民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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