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以130對82票,通過國內備受爭議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一旦公務員洩露國家機密,最高刑罰會被判處十年監禁。分析認為,做法是為早前設立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可以與美英等國加強情報互享,以及為日後修憲和通過集體自衛權掃除障礙。
投票前夕,大批民眾在國會外遊行,抗議日本首相安倍晉提出《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只是向美國示好,但法案嚴重侵害日本民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批評是日本戰後最醜惡的法案,要求議員撤回法案。
示威無礙在執政聯盟,自民和公明兩黨有控制權的參議院展開投票,昨晚深夜約11時20分順利通過。加上早前獲眾議院通過,《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將會成為日本法律,一年後正式實施。
《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將防衛、外交、間諜活動、恐怖主義四個範疇,有需要保密的情報,定為特定秘密,例如自衛隊的武器、彈藥和飛機、數量以及性能等都屬於特定秘密之內。
一旦公務員洩露這些屬於國家機密的資料,最高刑罰會被判十年監禁,跟現時日本沿用相類似的《國家公務員法》,最高刑罰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相比,罰則大幅提高。
為有效落實特定秘密保護法,日本政府會設立情報保全諮詢會議、以及情報保全監察室,負責設立和解除特定秘密的標準,以及確認有關的設立是否妥當。
在野民主黨批評,法案侵犯民眾的知情權。這個法案備受爭議的其中一個重點,是傳媒亦包括在監督之內,只要發現傳媒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或教唆他人洩密,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有分析指,安倍內閣認為當前日本安全保障環境日益嚴峻,需要建立嚴格的保密法,跟美國進一步實現情報共享,令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可以有效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