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湖南長沙公安拘捕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承認受人指示和收人錢財,發表十多篇失實報道,嚴重損害中聯重科聲譽,當中大部分是由他人提供的現成稿件,他為事件道歉。《新快報》暫時未有回應。
上星期五被長沙公安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到廣州拘捕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民警承認,因為貪錢和想出名,在他人指使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
長沙警方是根據中聯重科舉報後調查,發現陳永洲在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期間,發表十多篇有關中聯重科的失實文章。陳永洲承認當中只有一篇半是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其他都是靠他人供稿修改而成,未經核實,也未有對中聯重科調查採訪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判斷,編造集團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行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
他更試過因為出差在外,有稿件未看過就直接叫中間人與報社聯絡,以自己的名字發表。
陳永洲承認,在發表文章期間,多次收受幾千至幾萬元人民幣酬勞。今年六月和七月,更獲安排到香港、北京,向香港證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報酬高達幾千元港幣和五十萬人民幣。
現年27歲的陳永洲,大學畢業後就加入新快報,任職記者五年。新快報曾先後兩次,在頭版要求長沙公安放人。事件更觸發外界關注,中國記協介入調查,無國界記者組織亦聲援陳永洲,要求當局放人,同時釋放新快報另一名記者劉虎。他今年八月因為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