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總機電話的調查報告公布,認為他們不是故意監聽,但是過程中有行政失當。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公布11人調查小組做的報告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特偵組故意監聽立法院總機,監聽所得的21張光碟也未經修改。至於負責監聽案件的檢察官,明顯未有盡力查證,為何監聽到的內容都是空白的。
特偵組起初認定一個手提電話號碼,是立委柯建銘的助理使用,於是向法院申請監聽。監聽期限過了以後才發現,那個電話號碼是連接到立法院總機,用來節省電話費。他的上司楊榮宗和檢察總長黃世銘亦明顯未盡力監督,所以會追究3人的責任。